各有关单位: 依据学校研究生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安排,现将我院研究生答辩相关要求与日程安排通知如下,望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同学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答辩工作。
2016年冬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人员 |
统招硕士、强军计划、高校教师 | ||
10月31日 | 各研究所上交确认过的答辩学生名单。 | 各研究所 |
11月1日前 | 1.对照本学科培养方案在研究生院网上办公系统核对成绩单。 2.学位授予信息与照片网上提交,生成带本人照片的“基本信息表”。 | 研究生本人 |
申请答辩的高校教师到学院教学办提交二寸纸质版及同背景电子版照片。 | 高校教师本人 | |
11月1日 | 上交研究生本人打印并审核签字的成绩单、研究生本人打印并审核签字的“基本信息表”至教学办(信息学馆219)。 | 统招硕士以班级为单位 |
11月15日 | 在学院网站发布资格审查情况,同时将不具备答辩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反馈给对应的研究所和导师。 | 学院教学办 |
11月16日 | 各研究所确定答辩组数及答辩秘书名单。 | 各研究所 |
11月17日 | 答辩秘书会议,布置答辩相关事宜。 | 各组答辩秘书 |
11月18日起 | 组织答辩前一周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领取答辩材料。 | 各研究所 |
11月28日-12月19日 | 组织学生答辩。 | 各研究所 |
12月20日 | 提交答辩材料。 | 各组答辩秘书 |
同等学力学位进修硕士研究生 | ||
11月7日前 | 学位授予信息网上提交,生成“基本信息表”。 | 研究生本人 |
11月15、17日 | 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提交答辩前相关材料。 | 研究生本人 |
学生本人持研究生院发放的答辩资格卡到学院教学办提交打印并由本人审核签字的“基本信息表”和二寸纸质版和同背景电子版照片。 | 研究生本人 | |
在学院教学办领取答辩材料。 | 研究生本人 | |
12月20日 | 答辩后按研究生院学位科及学院要求提交材料。 | 研究生本人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相关说明。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