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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届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6届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

信息学院各本科毕业生班级: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是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引导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北大学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16届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东北大学信息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2016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遴选,校优秀毕业生干部按学院2016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遴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称号不可兼得;已经获得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毕业设计、择业和就业态度端正。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习期间荣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5%,或所在寝室连续三年被评为“悦居示范百强寝室”或以上称号的寝室成员。

2.在校学习期间至少有四个学期获校奖学金。

三、校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学年内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年内学习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2.身体素质良好;

3.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低于65分情况,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4.毕业学年内在班级、寝室或学生会、年级会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至少一学期。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方法:个人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申请人需填写《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生(干部)评审表》,同时上交电子表格。

2.评选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7:00,4月15日前完成学院的初评工作。推荐到学校的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3.公示: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即4月15日—4月21日(周末除外),公示地点三舍C区公告栏、学生四舍、学生五舍,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方式反映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三舍C区140),电话:83687149。

希望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监督工作,让此次评选工作发挥更大的宣传和鼓励作用。

附一:信息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二:《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三:《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生干部评审表》

以上通知详见学院网站学生园地通知、评奖评优(本科生)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2016届毕业生校优毕评选文件和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