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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6-2017学年“悦居示范寝室”评比的通知

信息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寝室是大学生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促进学生行为养成、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创建良好学风、凸显环境育人实效,学校将对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与对寝室的综合评价进行有机统一,建立科学、规范、全面的评价体系,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示范寝室建设活动。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东北大学学生公寓(宿舍)文明建设管理条例》和东北大学学生工作处安排,决定在我院开展“悦居示范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班级根据评比条件和推荐程序,首先在班级内部组成寝室自评审核小组,对各寝室自评结果进行审核,由班长确认签字无误后,推荐2016-2017学年度“悦居示范寝室”,并向学院进行申报,于10月16日(周一)前将《东北大学“悦居示范寝室”自评表》(一式一份)、《东北大学2016-2017学年“悦居示范寝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东北大学2016-2017学年“悦居示范寝室”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到辅导员处。

具体评比程序及标准,参照《东北大学示范寝室建设“悦居”工程实施方案》及《东北大学“悦居示范寝室”评比标准》。

自评及申报“悦居示范寝室”的各类信息,包括不达标寝室的统计内容必须客观准确,不得谎报、瞒报。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1.东北大学示范寝室建设“悦居”工程实施方案

    2.东北大学“悦居示范寝室”评比标准

    3.东北大学“悦居示范寝室”自评表

    4.东北大学2016-2017学年“悦居示范寝室”申报表

    5.学院2016-2017学年“悦居示范寝室”汇总表


信息学办发[2017]21号

附5:学院汇总表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