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8年度江河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建龙特聘教授、方大奖教金、王玉仑奖教金评选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东北大学奖教金评审暂行办法》(东大人字〔2016〕45号)、《东北大学江河集团奖教金章程(草案)》、《东北大学张捷迁基金章程》、《东北大学建龙基金章程》、《东北大学江西方大钢铁教育基金章程(草案)》、《东北大学王肃教育基金章程》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奖教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奖教金评选对象为东北大学在职教职工。
奖项名称 (以设立时间为序) | 奖励标准 (万元) | 评选对象 | |
东北大学 江河集团奖教金 | 1 | 45周岁以下、在我校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由组织部推荐) | |
东北大学 张捷迁基金奖教金 | 0.2 | 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青年专任教师 | |
东北大学 建龙特聘教授 | 3 | 奖励东北大学相关领域专家、并为建龙的发展和与东北大学的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授,评选范围:冶金、材料、热能、环境、机电、采矿选矿等专业 | |
东北大学 方大奖教金 | 一等 | 10 | 冶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任教师 |
二等 | 5 | ||
东北大学 王玉仑奖教金 | 1 | 获评东北大学优秀师德标兵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人员,具有优先参评资格 |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3.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违反师德规范及学校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参评的行为。
4.各项奖教金(宝钢教育奖、江河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方大奖教金、王玉仑奖教金等)之间三年内不兼得,同一奖项须间隔五年以上方可申报,且上一次参评并获得奖教金时所用到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满足相关奖教金文件(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申报方法
奖教金评选尊重申报人意愿,申报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同时申报多个奖项,但须明确志愿顺序。填写志愿时应注意以下规则:
1.志愿顺序须与各奖项的评选顺序相符。根据奖励额度高低和设立时间先后,本年度各奖项的评选顺序依次为方大奖教金、江河奖教金、王玉仑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
2.建龙特聘教授由建龙重工集团负责评选,申报建龙特聘教授的专任教师不能申报其他奖教金。
3.如排序在前的志愿已满足,将自动忽略其他志愿。
4.如排序在前的志愿未满足,将依照所填志愿,参评后续奖项。
5.志愿一旦填报,不可更改。
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东北大学奖教金推荐人选业绩信息一览表》(见附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关键业绩信息的佐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一律不得填写。
四、评选程序
1.奖教金候选人通过部门推荐与学校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程序,切实做到广泛宣传、有序组织、严肃推荐。
2.各部门限推荐江河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方大奖教金、王玉仑奖教金候选人共1-2名,须明确推荐顺序。建龙特聘教授推荐人选须满足专业要求,不限名额,无需排序。以上推荐人选均须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请各部门于11月20日17:00前将《东北大学奖教金推荐人选业绩信息一览表》(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建龙特聘教授推荐人选单独汇总)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步发送电子版,佐证材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4.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推荐结果报学校审定并公示(建龙特聘教授推荐材料由对外联络与合作处转交建龙重工集团进行评选)。
5.公示无异议,报相关基金会(委员会)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联系人:时英晋 电话:87383
电子邮箱:shiyingjin@mail.ne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