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综合训练的教学阶段,为了充分调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参与毕业设计的主观能动性,根据东大教字〔2014〕51号《东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信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师生双选制度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师生网上双选制度,以此提高毕业设计质量,优化师生匹配关系,促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提升人才培养的实效水平。
二、实施原则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确定若干毕业设计题目,录入系统供学生选择;参加毕业设计的本科生均需通过网上师生双选的方式,最终在信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确定指导教师。
1. 指导教师的确认原则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包括信息学院、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重点实验室和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职教师,职称为讲师以上。
本科专业与研究所对应关系
序号 | 本科专业 | 研究所 |
1 | 自动化 | 自动化所、控制理论与导航技术所、智能系统所、工业与系统工程所、机器学习与统计所、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重点实验室、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自动化仪表所、智能感知与电子所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自动化所、电力系统与电力传动所 |
4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智能感知与电子所 |
2. 指导教师设定的题目原则
(1)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前景,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且具有运用课程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
(2)题目设定要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每人一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分解成若干子题目,作为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选题。
(3)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根据本年度各个专业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量以及与专业相对应的指导教师数量,为每个研究所分配所应出题目的下限。
(4)指导教师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的数量由各研究所确定,系统默认每位指导教师上传题目上限为6个,指导学生上限4个,题目确定后自行上传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3. 学生选择导师的原则
(1)各个专业学生只能在《本科专业与研究所对应关系》中对应研究所中选择导师,填报志愿,不允许跨专业选题。
(2)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在学生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有需要到用人单位或者外校做毕业设计(论文)的,首先必须征得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意,并签定《东北大学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东北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后,方可到对方单位或学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四、其他说明
1. 需要到用人单位或者外校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在第八学期第二周前签订完成《东北大学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东北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第八学期第三周开始,由于已进入开题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时数和论文质量,不再办理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手续。所有到校外做毕设的学生务必在6月前返校,准备参加答辩。
2.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双选工作结束后,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由指导教师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讲解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与事宜,启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 对于在校内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必须每周与学生见面至少一次,进行指导和进度跟踪,按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手册。对于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教师要保证至少每两周一次电话或邮件沟通,督促指导学生。
4.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与中期抽查、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论文”评定与奖励、归档与总结等工作要求暂时不做更改,按照东信院发〔2013〕15号《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补充规范》内容执行。
—出自《信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师生双选制度的规定》东信院发〔2017〕16号,2017年12月12日印发。